2015江苏南京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评估专家委员会选聘专家公告
为规范我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价格评估行为,确保我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评估专家委员会工作正常开展,依据宁政规字〔2015〕15号文件相关要求,公开选聘相关专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专家范围
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以及价格、房地产、土地、城市规划、法律等方面专家。
二、聘用方式及期限
采用自愿报名、综合评审、正式聘用的方式,聘用期限为两年。
三、专家资格条件
1、驻宁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律师事务所等有关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估价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具备土地、估价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并在相应机构执业3年以上的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3、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熟悉土地、房屋评估等相关法律法规;
4、责任心强,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材料:报名表、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0月13日;
3、报名地点:南京市中山路171号908室;
4、联系人:蒋博,联系电话:025-89690908,
传真号:025-89690909
原标题:南京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评估专家委员会选聘专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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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评估专家委员会选聘专家报名表.xls
南京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评估专家委员会
2015年10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