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天津市科技统计与发展研究中心招聘2人公告【招2人】
为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人员结构,解决我中心岗位人员短缺问题,根据天津市人事局及天津市科委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统计监测及综合管理人员、统计调查及研究人员各1名。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高等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二、招考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考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天津市科技统计与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统计中心”)在市人社局和市科委干部人事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出题、阅卷、招聘组织工作等。招聘领导小组由天津市科技统计与发展研究中心领导及市科委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组长由天津市科技统计与发展研究中心法定代表人担任。招聘全程由市科委干部人事处负责监督。
(一)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招聘公告于2015年9月30日至10月14日(7个工作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发布。
2.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5个工作日)。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下载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以“应聘岗位—姓名”的格式命名word文档,发送至天津市科技统计与发展研究中心邮箱(gaow@tstc.gov.cn)。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登记表各项内容,有疑问及时咨询,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填写内容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审核:通过简历初审的应聘人员,将收到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的《资格通知单》,接到通知的考生务必于通知要求时间到统计中心,携带打印的资格通知单及各类资格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个人简历、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审核人数之比达到1:3时,方可开考,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考试。
笔试命题、阅卷以及考务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安排。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两周后,报考人员到天津科技统计官方网站(www.tsts.org.cn)通知通告栏目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
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如放弃面试资格,我中心将视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的测查。面试考官由市科委考官、统计中心招聘领导小组成员组成,根据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用。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3、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