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安顺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第二批)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6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安顺市环境监测站人员缺编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市环保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环保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以下简称“局招聘办”)。
二、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人数、岗位、专业
招聘人数、岗位及专业详见《安顺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
2、各岗位具体要求见《安顺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见附件一)。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相应的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5.具备拟招聘所需的其他报考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5年10月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以及司法机关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期限内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7、经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况。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共3天)
(二)报名地点:市环境保护局人事教育科(安顺市西秀区东关办事处东郊路顺城壹号住宅小区旁边)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考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已就业人员须持工作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彩色同底照片3张。
4、《安顺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考试前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简章,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若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报考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10月15日-10月16日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