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海南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0人】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工作要求,现将公开招聘的单位、职位、职数、条件、程序等相关事项予以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及专业要求
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属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详见附件)。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对象:我县现任村(居)两委任职累计满三年以上(含三年)干部和服务琼中且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3年)、“三支一扶”大学生(2年)、中西部大学生志愿者(3年)及县机关事业单位(含乡镇)现在岗且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的自聘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
4、具备职位所需的条件(详见职位表)。
5、学历、年龄条件:以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以上(应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年满18—45周岁(即1970年9月1日至199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体见职位表要求)。
6、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7、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和治安拘留期限未满、劳动教养、公安、检察部门正在立案侦查和纪检、监察部门正在立案审查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以及在岗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8、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
三、报名办法及有关要求
(一)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县汽车站对面人社局旁)。
(二)报名时间:5天,2015年10月8日至2015年10月13日(不含假日)。
(三)联系人:陈燕芬(县人力资源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岗负责人);联系电话:86236003。
(四)报名要求:报考者必须提供个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及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等相关材料,现任村(居)两委干部须提供乡镇党委或政府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当选证或相关文件);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中西部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等相关材料(省或县级相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或相关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自聘人员须提供本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应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表。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信息填报不实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结束后,县人力资源社会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团县委、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对报考者是否具备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过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县人力资源社会局将依据公告予以解答或纠正,无异议后,向审查合格考生发放准考证,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实行招聘工作全程审查。
四、招聘形式及考试内容
招聘形式:通过闭卷笔试和面试方式及考核、体检等环节进行招聘。
(一)笔试。
1.笔试方法:资格审查结束后,按招聘职位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组织笔试,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减少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职位,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重新报考其他已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
2.笔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综合知识与能力。笔试成绩以百分制来计算;出题和改卷工作委托省部门按国家有关考试政策组织进行,严禁违规操作。
4.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划定:根据笔试成绩的整体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5.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及排名,通过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考职数,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招考职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招考职数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委托省相关部门按政策规定组织进行。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