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望江县直机关遴选22名公务员公告
为贯彻《中共安庆市委关于实施“活力工程”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的意见》(庆〔2013〕24号)、《中共望江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望发〔2014〕2号)精神,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县编办决定开展2015年度县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计划遴选公务员22名(详见附件1:2015年望江县县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对象
1、全县党政群机关、乡镇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以下公务员;
2、全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3、配偶一方在望江县工作,一方属外地县(区)及县(区)以下党政机关登记在编在岗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登记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4、父母在望江居住,本人在外地工作,属县(区)及县(区)以下党政机关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登记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身心健康;
2、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一般应有两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8月31日);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特殊岗位因工作需要可放宽8周岁(年龄计算截至2015年8月31日);
6、符合各单位公开遴选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1、发布公告
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县直单位和乡镇发出遴选公告,同时在县电视台和望江先锋网、望江政府网、望江新闻网、望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发布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以报考人员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16日至25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地点为县委组织部干部科(望江县政务新区A区316室)。
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①经所在单位审核报名信息,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附件2);外县报考人员还需加盖本地组织人事部门公章(附件3)。②本人亲笔签名的《2015年望江县县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4)。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④按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报考的考生还应提供有关证明:夫妻分居两地的提供结婚证、在望一方的户籍证明;父母在望江居住的提供父母在望的户籍证明和独生子女证或其他子女不在父母身边的证明材料等。(相关附件可通过望江先锋网、望江政府网下载,附件2、附件3需A4纸双面打印)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考试公告,以及职位表中的各项具体要求,确定自己属于遴选对象范围并符合遴选条件之后,再根据职位表选择自己符合要求的职位进行填报。因错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资格审查
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遴选条件和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遴选职位计划数;被取消遴选职位的报考人员在接到通知后1日内可改报其他职位。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