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攀枝花市东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8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 )、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市东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scdongqu.gov.cn)、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pzhdqrc.com)发布):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报考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1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单位所要求的专业相同。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7、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报考岗位及名额
见《攀枝花市东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18日— 9月22日18:00时,报名入口为:(http://bm.e21cn.com ),报名及资格初审程序如下: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岗位情况表”,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只能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攀枝花市东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报考者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时考生所填写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学历、专业、毕业时间、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真实可靠,所选考试科目、级别、职位等相关信息准确无误,提供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真实有效。考试时凭本人准考证和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学生证和驾驶证等证件)参加考试。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如因填报的各项信息有误影响考试及考试结果的使用,由本人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本次考试资格初审工作由区人社局负责。报考人员请于报名后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核。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攀枝花市东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区人社局咨询。
(一)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5年9月18日— 9月24日24:00时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5年9月18 日— 9月24日的工作日内到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408办公室(地址:攀枝花大道中段211号)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的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人社部门统一安排,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调减或取消岗位的情况,将及时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东区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市场网公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考生可另行报考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退费。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并缴费的考生,请于2015年10月19日9:00— 10月23日24:00时期间登录(http://bm.e21cn.com )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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