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下半年浙江绍兴市柯桥区事业单位招考选调公告【招33人】
为满足我区部分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绍兴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和流动管理办法》(县委办[2013]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选调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选调计划
全区计划招考、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名,其中计划招考25名、选调8名。
二、招考人员性质
新招录工作人员为柯桥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大中专历届毕业生的,试用期为6个月;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见习期为1年。试用期(见习期)计入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方可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考、选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要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具体的招考、选调单位、职位名称、招考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请于2015年9月3日起登录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查询,网址www.sxxhrss.gov.cn。
选调范围、对象限我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不含试用期人员。
凡招考条件中明确资格证书的职位,必须具有相应资格证书。虽已参加各类资格证书考试且成绩合格,但截至2015年9月10日仍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考、选调的方法和程序
采取网络报名,不再组织现场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5年9月10日8:30—9月13日16:00。
网址:绍兴市柯桥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bm.ctcrc.com.cn。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报名后,可得到报名序号。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暂不作初审。2015年9月12日、2015年9月14日在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将分别公布截至2015年9月11日24:00和2015年9月13日16:00各职位的报名人数。
2.资格初审
时间:2015年9月14日8:30—9月16日16:00。
招考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5年9月17日8:30—9月18日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绍兴市柯桥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报名表打印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可登录绍兴市柯桥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bm.ctcrc.com.cn,自行打印《柯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报名表》(一式二份),并在本人承诺栏处签名,如考生提供的信息经确认为虚假信息,即取消报考资格。
5.现场资格复审
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9月26日8:00—15:00;地点:柯桥区人力资源市场(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兴越路1718号)。
资格复审时需携带《柯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报名表》(一式二份)。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户主及考生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户主及考生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出具单位证明(证明必须在2015年9月3日后出具的证明方为有效)。
需考生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各招考职位的具体条件确定。
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条件不相符者,取消考试资格。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