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南辉县市委巡察工作机构选调15人公告
经辉县市委同意,2015年辉县市委巡察工作机构公开选调1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共选调工作人员15人。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选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2.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辉县市各乡(镇)、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局、委、办,各人民团体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一般工作人员;
4.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
三、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敢于担当;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本单位组织审核并同意报考;
5.身体健康,能适应选调岗位工作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党政纪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2.本人在原单位尚在试用期限内的;
3.省选调生和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等,未满最低服务工作年限的;
4.调入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
6.其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6日至9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辉县市劳动司法大厦一楼大厅(辉县市第二高级中学西门对过)。
3.报名办法:
(1)报名人员需持身份证(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本人所在单位出具证明信(内容为同意选调、党员身份证明、参加工作时间及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
(2)报名人员需交近期本人正面同底版1寸彩照3张,填写《2015年辉县市委巡察工作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