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宁波市鄞州区文化馆招聘公告【招2人】
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波市鄞州区文化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1.招聘计划:声乐指导教师1名、 民族器乐演奏指导教师1名。
2.应聘者需符合以下招聘条件:
(1)招聘对象: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专业要求:声乐指导教师要求具备声乐专业技能(具备作曲专业技能及作品在省级以上发表或省级以上比赛得奖者);民乐教师要求具备两种及以上民族器乐的专业技能(具备作曲专业技能及作品在省级以上发表或省级以上比赛得奖者)。
二、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为劳动合同制,工资参照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三、招聘原则、办法和步骤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今日起即可报名,9月10日17:00截止。
(2)报名方式:请自行下载《宁波市鄞州区文化馆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进行填写,并发送至邮箱:512426673@qq.com。
(3)报名结束后,统计各职位报名人数。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则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二)面试
1、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区文化馆办公室统一组织。
2、报考者面试时需带近期免冠1寸照1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表、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核。如有在省级以上声乐类大赛获奖金证书等其他获奖材料,面试请随带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者需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区文化馆参加面试,具体时间由区文化馆办公室通知,不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比例确定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
4、面试采取上课辅导及技能考核形式百分制,不足60分的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及规则要求另行通知。
(三)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若有放弃的,须向鄞州区文化馆提交书面申请。空缺名额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公示、签约、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区文化馆签定聘用合同协议。
2、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见习期(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区文化馆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56192872 林老师
原标题:宁波市鄞州区文化馆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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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文化馆
2015年8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