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甘肃张掖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4人】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为张掖市财政局等10个部门所属的14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张掖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张掖市财政局招聘岗位允许在职人员报考)。山丹培黎工勤岗位为张掖市生源或张掖市户籍的高中及以上学历未就业人员,要求身高1.70米以上,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明显疤痕、口吃等。
3.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以上年龄在25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28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以上张掖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药品检验B”岗位“化学技术类”专业指: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生物化工、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化工与制药、化学生物学;“食品技术类”专业指:食品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检验、乳品工程、酿酒工程;“生物技术类”专业指:生物技术、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2015年9月10日-- 9月15日(共6天)。各单位报名地点详见上表。
2.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未就业应、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部分招聘岗位还须提供的其它证明身份(户口本、退伍证等)的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交2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费150元。
山丹培黎保安岗位报名时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身高、视力、身体外观等项目进行初测,初测明显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予以报名。
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特别紧缺急需专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申请,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适当放宽。报名达到开考要求的比例,但实际参加考试人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或者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或按比例减少招聘名额。
对在报考过程中为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领导和经办人员的责任。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5年内不准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三)招聘方法
招聘工作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1. 笔试时间:2015年9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到11:00(共120分钟)。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9月17日下午到报名单位领取。
2. 笔试内容及分值:①张掖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张掖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主要测试土木工程(含工程评审)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满分100分。②张掖市广播电视台主要测试广播电视新闻写作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满分100分。③张掖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主要测试有机化学、无机化学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满分120分。④其他单位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满分100分。
3.体能测评:山丹培黎保安岗位报考人员笔试结束以后,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组织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组织实施。体能测评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参加体能测评合格考生达不到2名时,依次递补组织体能测评。其他岗位不组织体能测评。山丹培黎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山丹培黎保安岗位按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的笔试成绩进行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确定后,由主管部门负责收集考生档案、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资料,报人社部门正式审查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执行。
五、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面向招聘单位和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者,经张掖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均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受聘人员不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聘用的未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年(在职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解聘,并报人社部门备案。
六、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在张掖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张掖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为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 0936-12388(张掖市纪委、监察局) 0936-8360763(张掖市人社局)
原标题: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2015年张掖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2号)
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8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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