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重庆江津区鼎山市政监察大队选调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江津区鼎山街道办事处市政监察大队决定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简称参公人员,下同)。
一、选调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智选用。
二、选调人数和职位
鼎山街道办事处市政监察大队参公人员2名(科员职务岗位)
三、选调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全市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限男性,年龄原则上35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4、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度考核无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
6、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的;
2、受处间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5年8月25日—9月1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方式
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考生,请自行下载《报名表》(附件1),填写完毕后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公章。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一寸免冠登记照2张到鼎山街道办事处815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47579953,联系人:陈茜)。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将报名材料发到183455185@ qq.com邮箱。不能到现场报名的考生需在领取准考证前将相关证件的原件提交鼎山街道办事处815办公室审核。
(三)领取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于2015年9月8日8:30——12:00凭本人身份证到鼎山街道办事处815办公室领取《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选调的程序
选调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面试主要测查报考者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对职位的适应度和匹配度。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选调程序。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二)体检和考察
1、体检。每个职位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次序,按与选调人数等额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差额考察。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行业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人选,考察的重点为德、能、勤、绩、廉,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若因体检、考察原因出现缺额的,由鼎山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园林局共同商定是否进行递补。
(三)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经过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由鼎山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园林局确定拟转任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原标题:重庆市江津区鼎山市政监察大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简章
点击下载>>>1-2.doc
1、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办事处公开选调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
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办事处
2015年8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