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丽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丽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决定选调事业编制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丽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下属事业单位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实验室工作人员1名、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B超医师1名,工作地点在丽水市莲都区。
二、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
三、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品行端正,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
(二)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9月15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五)身体健康;
(六)符合选调岗位的具体要求:
1. 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要求:
(1)分析化学或食品科学专业毕业,或与分析化学、食品科学相关的专业毕业;
(2)具有3周年以上实验室检测经历,熟悉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熟悉液质仪、气质仪等精密检测设备的操作。
2.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B超医师岗位要求:
(1)医学影像或临床医学专业毕业;
(2)具备临床执业医师注册资格证书(执业范围:医学影像专业);
(3)在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专业从事B超医师岗位工作5周年以上。
四、选调程序与办法
本次选调贯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与资格审查、专业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选调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5年8月25日起至9月15日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验证材料的方式。报名者可先通过电子邮件报送报名表(请同时发送以下2个邮箱:cjf@ls.ziq.gov.cn和wy1@ls.ziq.gov.cn),并于2015年9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送丽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莲都区寿尔福北路6号)六楼政工处验证。
(1)《丽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学历及资质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具有事业编制人员身份的证明材料、职称证明材料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3. 资格审查:根据公开选调公告的条件和要求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二)专业考试
考试为专业技能操作考试,主要测试个人专业技能和实践操作等方面对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人社部、卫生部的有关要求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如有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注重考察对象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考察如有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选调
对拟选调对象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和丽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外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核查不影响选调的,根据考察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确定选调对象,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并按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丽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解释。
(二)如有异议,可向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第四派驻纪检组反映,联系电话:0577-88373499。
(三)如有不详之处,可向丽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政工处咨询。
联系人:陈剑锋、王妍
联系电话:0578—2669637、2227115
联系地点:丽水市莲都区寿尔福北路6号六楼611室。
原标题:丽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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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5年8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