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凉山州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遴选1人公告(面向全州)
为进一步加强凉山州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依据《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机关干部的办法(试行)》的通知(凉组通〔2011〕8号)有关规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拟于近期面向全州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为凉山州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工作人员,主要从事森林病虫防治检疫工作,名额1名。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全州林业系统范围内在编在职(岗),符合遴选条件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备林学或森防专业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基层林业工作经历五年以上,从事森保专业或森林病虫防治检疫工作者。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25日后出生)。
4、近三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违纪行为。
5、身体健康。
6、符合有关公务员回避规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间、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遴选公告。
在凉山州人事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经工作单位同意,携带相关手续到凉山州林业局人事科报名并同步完成资格审查工作。报名时间定于8月25日-26日。
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①《凉山州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2015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三份;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③1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三张;④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⑤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三份(由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开考比例为3:1。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削减职位计划。
1.笔试。
①笔试科目:森林保护政策法规、森林病虫害防治。卷面满分100分。
②笔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10月中下旬,考试地点待定。
③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待定。
④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站公示公告栏公布。
2.面试。按照遴选计划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由到低分确定2名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依次递补。
(五)考察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由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六)公示。
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七)试用。
遴选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以考察人岗适应度。
(八)调动。
经试用、政审合格后,正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四、遴选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考试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遴选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
咨询电话:08342163897
监督电话:08342161456
原标题:凉山州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关于面向全州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凉山州林业局
2015年8月1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