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嵊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选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专业技术人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嵊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专业技术人员1名,选调方案已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
二、选调职位
嵊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专业技术人员1名。
三、选调范围
全市在职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四、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心强,热爱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政策理论、专业知识和文字写作水平;
2.具有五年及以上教育相关工作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2日以后出生);
5.经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须在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
五、选调方式
采用单位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人数须达选调计划数的3倍,方可以面试方式择智选调,经考察合格后调入聘用。
六、报名
1.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4:30,联系电话:83562988。
2. 报名地点:嵊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嵊州大道351号市安监局2楼)。
3. 报名所需资料:由本人持以下材料,现场报名。①《报名表》一式二份,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同意报考;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④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七、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专业知识、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结束后,按分数从高到低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 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九、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员将在嵊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原标题:嵊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选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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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3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