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纳雍县事业单招聘54人公告(第二批)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2013〕10号),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纳雍县2015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纳雍县2015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招考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局(原人事人才网www.gzrs.gov.cn)公布的专业目录《2012博士硕士本科代码》、《普通高等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和《计算机、会计及相关专业》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四)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7年7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毕业证书的人员 。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截止2015年7月23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三)截止2015年7月23日纳雍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五)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六)在各级公务员招录考试或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七)定向或委培的应届毕业生;
(八)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九)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十)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
(十一)截止2015年7月23日与其他部门约定有服务期未满或尚未解除合同的人员;
(十二)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十三)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十四)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五)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2015年7月23日——2015年8月3日。详见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
(二)报名时间:2015年7月30日-2015年8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一楼政务大厅。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