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公开招聘专业人才的公告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2〕53号)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编制员额内,面向社会为晋城市第二人民医院、晋城市城区中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晋城市第二人民医院15名;
晋城市城区中医院5名。
三、报名对象
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招聘专业要求学历的高校毕业生,户籍不限。
四、报名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
3、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重大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
4、具有医师资格证或通过合格证明,符合招聘要求的学历和专业。
5、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29日以后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15年晋城市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一览表》)。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