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宁夏吴忠市选调人民警察25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补充一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决定面向全国为吴忠市公安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本次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人民警察25名,其中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20名,红寺堡区分局5名。
二、选调岗位专业
刑事侦查、治安、情报分析、痕迹检验、生物工程、毒化鉴定、法医和文秘等岗位警员。
三、选调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职在编人民警察,职务为科员及以下;
2、具备录用人民警察必须具备的身体素质、政治素养等基本条件;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吴忠市区内大专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急需紧缺岗位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吴忠市区内必须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5、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吴忠市区选调原则不超过选调总数的25%;
7、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在试用期内的;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内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通过到报名地点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荣誉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报名时间:2015年7月1日至7月20日。报名地点:吴忠市公安局政治部。联系人:杨小龙,电话:0953-2128786,邮箱:wzgajzzb@163.com。
(二)资格审查。由吴忠市公安局进行资格初审,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面试。
(三)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能力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匹配程度。面试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0分,低于面试最低控制线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察程序。面试结果按规定予以公示。
(四)考察。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与选调职位或岗位的匹配性等。
(五)办理选调手续。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研究审定选调人员,按相关程序报批,办理调动手续。
原标题:吴忠市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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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吴忠市公安局
2015年6月3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