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兴仁县事业单位招聘新增人员教育类考试打假通告
近年来,在各类考试期间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的案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考试正常秩序。为坚决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有效防止犯罪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向考生推销作弊服务,确保兴仁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工作有序进行,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悬赏作弊违法案件举报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鼓励家长和考生以及全社会人士向公安机关提供利用高科技手段推销作弊服务线索,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由兴仁县公安局对有功的人员给予奖励,每起案件奖励总额度为伍万元(¥50000.00)整。
二、对在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一经查实,有关部门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处理,并将其作弊行为上报州主管部门向全州进行通报,且在全州范围内5年内不能参加各种考试。家长参与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三、公安机关对举报人将严格遵守规定,予以。
四、严禁虚假举报,对故意虚假举报影响考试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五、对扰乱考试场所正常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六、本通告仅针对兴仁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教育类考试中发生于兴仁县境内的利用高科技手段提供考试作弊服务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
本通知由兴仁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告
原标题:兴仁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教育类考试打假通告
兴仁县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