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南巩义市委巡察机构选调1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市委巡察机构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选调职位为市委巡察机构科员职位,共11名。
二、选调范围及对象
全市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在职工作人员。
三、选调资格及条件
1、符合《国家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或有入党志向;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3)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从事巡察工作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需提供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四张,报名时需填写《中共巩义市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6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30);
报名地点:市人社局北二楼,公务员管理科;
领准考证:考生于2015年6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30)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全过程,发现与选调资格、条件不相符或弄虚作假的则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党政机关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特别是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结束后,统一评卷,排出名次。笔试时间初定在6月2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巩义市人社局网上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并在巩义人社局网上予以公示。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现场打分计分,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按照拟选调人数1?1.5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共同组成。考察实行百分制量化。考察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与机关工作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六)研究确定
由市纪委、组织部共同对考察对象实行差额票决,集体研究决定选调人选11名。
(七)试用
对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巩义人社局网上公示,新选调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称职者办理调动手续,不称职的,退回原单位。
五、其他事项
为确保选调工作公正公平顺利进行,切实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督,确保按程序和规定办事,设立举报电话(电话号码:69580016),随时查处选调中出现的问题。
未尽事宜可咨询电话:69580017 64569719
原标题:中共巩义市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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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巩义市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