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南泌阳县党群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5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豫人社[2007]55号),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同意,拟招聘15名党群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招聘15名人才,充实到用人单位,进一步改善人员结构,单位人员整体素质。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5名。其中,县电子政务内网(党务内网)管理室2名,县民意热线办公室2名,县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名;县《泌阳》报编辑部3名,县新闻网络管理中心1名,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1名;县委党校4名。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往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职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参照《河南省2015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类别》予以确认。
(五)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七)本方案所规定的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泌阳县委组织部干部一室,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2日至8日,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报名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和两张近期一寸彩照(红、蓝、白底均可),已参加工作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名期间设立咨询电话:0396-7937348。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填写报名表后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进行照相。
报考人员须按通知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08编号职位不受报考比例限制)。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
(二)考试
除08编号职位外,其它职位均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考试试题委托专门命题机构命制,采取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参加考试时,应试者必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