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3人公告
为加强县政府办公室队伍建设,确保正常工作需要,我办拟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公开选调文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公开选调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文秘人员3名(其中督查室2名,文秘室1名)。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综合协调能力;
3、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仪表端正。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相片(2张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到指定地点报名。由县政府办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3日—7月8日(节假日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县政府办综合室(行政中心215室);
3、报名电话:0746-4712026。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公文写作;
2、考试时间:7月18日上午9:00-11:30;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时间:7月下旬;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名额: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即笔试成绩前6名。
(四)考察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得分,以考生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采取个别谈话、调查走访等方式,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
(五)确定人选
根据笔试、面试、考核的综合情况,由办公室研究提出建议人选,报领导小组审定。
(六)公示
人选确定后,在新田政府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试用和调入
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借调手续,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和本人意愿,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对因职数限制而未被录用的人才列为后备人选,以后根据工作需要另行选调。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县政府办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秦山成同志任顾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唐晓波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彭晓军同志任副组长,骆月平、盘文顺、朱国斌、邓中华、温海英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骆月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乐天、邓光鹏、郑利军等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公开选调日常工作。
原标题: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通知
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