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台州市经信委节能监察中心选调1人公告
台州市节能监察中心是台州市经济和信息委员会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是指导全市能源监察执法(监测)工作的指导与协调,监管节能产品与节能服务市场等职能部门。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台州市各级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条件
本次选调对象为全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选调人员除具备《公务员法》第11条规定的七项条件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身体健康。
2、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3、年龄:硕士研究生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的在32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后出生),在县(市、区)机关工作人员满三年,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满五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经济管理类或工学类。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文字综合能力。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5日至6月25日,上午8:30—12时,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教处(台州市政府大楼三楼377室)。联系人/电话:陶冬传88510736,杨彪88511932。
3、报名办法:报名时需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并附复印件各一份;近两来工作中取得相关成绩和本人主笔文字稿件的资料复印件一份;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单位推荐的要有单位介绍信。
三、选调方式
经我委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将对符合条件者组织面试、考察、择优录用。面试由市经信委组织,时间另行通知。
原标题:台州市经信委公开选调节能监察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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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06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