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正安县直单位选派年轻干部到村担任党支部书记公告
为切实加强全县基层发展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农村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县直单位选派部分年轻干部到村担任党支部书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和条件
(一)选派对象
全县县直单位有一定工作经验、有发展和培养潜力的年轻干部。
(二)选派条件
1.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进取精神,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
2.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3.清正廉洁,实事求是,艰苦奋斗,公道正派,遵纪守法,作风过硬;
4.中共正式党员,且有两年以上的党龄;
5.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干部身份。
二、选派去向及职务
(一)选派去向
安场镇部分行政村
(二)担任职务
村党支部书记
三、选派名额及期限
面向全县县直单位选派5名干部到村任职,选派期限为2年。
四、选派程序和方式
采取本人自愿报名或单位党组织推荐,选派干部由县委组织部统筹安排到村工作。6月19日前,各单位按照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做好报名、推荐工作,并上报县委组织部(报名表附后)。
五、选派干部职责及目标任务
根据党内有关文件规定和当前农村工作实际,村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好以下职责:
1.推动科学发展。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计划,协调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