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省永胜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57人】
为满足我县各事业单位发展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相关规定,拟面向各类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品学兼优、德才兼备、学用一致、“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计划招聘人数
拟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7名, 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和条件详见《2015年永胜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具有全面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岗位能力,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条件要求。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六)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村官”人员,可报考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七)凡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用人单位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四、招聘步骤及程序
1、通过笔试直接进入考核、体检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在笔试成绩并列人员中增加岗位能力测试程序,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00÷150×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
2、通过岗位能力测试进入考核、体检的岗位,按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有关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9日至7月1日(3天)。
2、报名地点:永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院内(县妇幼保健院斜对面)。
3、报名有关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有毕业证书原件,县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2)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可先凭“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报名(应届生报名时不需要提交未就业证明)。不能到现场报名的考生可先由家长用复印件或传真件代为报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