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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第二季度重庆云阳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公告【28人】

为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进高素质急需紧缺人才,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2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较高知识水平和较好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云阳县2015年第二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中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5日。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上半年修订)》(附件5)。

(五)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云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1年,或服务1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5年应届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开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凡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的人员,根据《一览表》中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6日至2015年6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四大家办公楼政府606室)。咨询电话:023—55129700。

3、报名要求:报名者填写《云阳县2015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一览表》规定的相关资格证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彩色)。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考生以及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名推荐表(附件4)。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但需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者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4、领取准考证:2015年6月18日下午14:30-18:00到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管理科领取。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核

考核采取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理论水平、适岗能力、工作经历等综合情况。考核量化计分,分值100分,成绩当场公布(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云阳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总成绩=考核成绩

(三)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拟招聘岗位名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核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人选。

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人力社保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成绩从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符合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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