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资兴市纪委监察局选调3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经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面向全市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根据郴人社发〔2011〕10号等文件,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市纪委监察局机关选调工作人员3名,其中财务人员1名,办案人员2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综合素质较高,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服从组织,团结同志,公道正派,勤政廉洁,作风扎实,吃苦耐劳。
(二)其他条件
参加报考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工作2年以上(2013年7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且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已进行登记),身体健康,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报考财务工作人员还要求第一学历所学专业为财会类专业或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且在财务工作岗位工作2年以上。
三、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考人员直接到资兴市纪委干部室(资兴市政府院内政府办公楼6楼,联系电话:0735--3329703)报名。
2.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A4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照3张。《报名登记表》可从资兴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zixing.gov.cn/)、资兴市廉政网(http://www.zxslz.gov.cn/)、资兴新闻网( http://www.zxnews.rednet.cn / )下载。
3.报名时间:2015年6月23日8:30开始,至6月30日17:00止。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证件原件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到资兴市纪委干部室领取笔试准考证。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选调名额的比例不低于3:1,如低于,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三)考试
1.选调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聘请有关专家命题、阅卷和面试。报考人员笔试、面试均为一场。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成绩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2.报考财务工作人员笔试内容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财务专业知识,报考办案工作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
3.笔试后,按报考职位类别选调名额1:2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4.报考人员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结果在相应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考察,主要是进一步核实基本情况,了解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完毕后,考察组对考察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建议。对基本情况不实、资格初审虚假及政治表现不好的对象,取消其选调资格。替补人员按综合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并按规定的程序对其另行体检和考察。
(六)审定
市纪委常委会根据考察的情况,从考察合格的对象中确定3名干部为选调对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四、管理
选调对象确定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如不能胜任则退回原单位。
五、组织领导
公开选调工作在市选拔和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事务由市纪委、市人社局负责。
附件:资兴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原标题:资兴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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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选拔和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