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乐山市中区事业单位招聘面试递补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乐山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就市中区综合类职位面试递补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递补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招聘岗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招聘名额和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从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入围资格审查。(附: 2015年乐山市市中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报考综合类岗位:递补资格复审定于2015年6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在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干部股(乐山市市中区玉堂街105号、南方大酒店三楼,电话:0833-2131732)进行。考生应先认真阅读现场张贴的资格复审流程并按要求到指定位置完成资格复审。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完成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下一聘用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按公告的要求,携带《报名信息表》2份(贴上照片)、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岗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含资格种类、任教学科)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2)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相关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相关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原件和复印件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缴费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面试通知书的要求,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考生培训和面试,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考生培训和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及下一聘用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3、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形成竞争的同一类别(综合类)拟聘人员总成绩最低分, 否则不再进入下一聘用环节。
4、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职业能力测试,以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六、重要注意事项
此次资格复审后所有公告只在乐山人才服务网上公布,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招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聘用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干部股:0833-2131732
相关网址:
乐山人才服务网:http://www.lsrc114.com/
原标题:市中区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递补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公告
点击下载>>>
2015年乐山市中区事业单位招聘递补资格复审名单综合类.xls
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6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