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池州市贵池区区直机关从基层选调公务员8人公告
为优化区直单位干部队伍结构,建立来自基层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规范区直单位补充人员工作,根据《池州市贵池区区直机关从基层选调公务员暂行办法》规定,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区编办决定开展区直单位从基层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就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计划
2015年贵池区区直单位计划从基层选调公务员8名(具体职位及计划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及对象
选调范围为贵池区所辖镇、街道(池阳、秋浦、杏花村、清风、清溪、江口街道除外)基层机关,选调对象为现在编在岗的科员及以下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较为突出。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5年1月1日之后出生),身体健康。
3、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本次选调工作,遵循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在贵池区政府网、贵池先锋网、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等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8日—6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可登录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下载),由所在单位提出推荐意见,同时携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任职岗位、经历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到区公务员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401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向报考者说明理由。
资格审查结束后,报名人数与选调职位人数比例低于2:1的,取消选调计划。因选调职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6月15日之前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要承诺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真实有效。如事后发现报考者不具备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报考资格和任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选调考试采取笔试办法进行。笔试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法律法规基础知识以及文字综合能力等。满分为120分。
笔试时间为2015年6月20日(星期六)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设置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考察入围人选从同职位合格线以上人员中确定。
(四)考察
根据选调计划数和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在选调职位计划数上差额1人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如有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在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各用人单位依据选调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考察中还要注意了解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并对考察对象报考资格条件、相关信息和材料、有无报考职位回避等情况进行核实。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照1:1的比例提出拟选调人选。
(五)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
用人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选,报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贵池先锋网、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办理调动报到有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
四、有关事项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等有关信息在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陆续公布。
(二)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等有关部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池州市贵池区区直机关从基层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区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2045882
区公务员局:3214807
区编办:5204973
监督举报电话
区纪委信访室:2022589
原标题:2015年池州市贵池区区直机关从基层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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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区直机关从基层选调公务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2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