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杭州淳安县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15年杭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淳安县招考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6月1日(星期一)上午8︰30时至12︰00;下午2︰00至5︰30时。
二、资格复审地点:淳安县社会办事大厅4楼(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91号)。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面试或体能(技能)测评前,要进行资格复审。入围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上述材料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出具由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出具《退役士兵证》;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4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报考要求具有2年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人员,应提供相应的劳动(聘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等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前,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录机关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或体能(技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四:报考淳安县公安局人民警察职位、淳安县森林公安局森林警察职位、淳安县人民法院法警职位和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的资格复审和体能(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原标题:2015年淳安县招考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5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