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西省长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选聘工程咨询评估机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09]802号)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投资项目咨询评估管理办法》,为加强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投资咨询评估的质量和效率,经研究,决定对涉及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投资项目实行委托咨询评估。现面向全省公开选聘工程咨询评估机构,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资质要求:山西省内具有甲(乙)级工程咨询资格的咨询评估机构。
二、选聘方式:资询机构自愿申请报名,县发改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工程咨询机构进行审查。在满足专业需要的基础上,按综合的原则确定入选评估机构名单(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并公布结果。
三、报名提交资料:工程咨询资质证件、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相关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四、报名时间:2015年5月18日上午8点——5月29日下午6点。
五、联 系 人:杨小亮 王 敏
联系电话:0355-8089259
电子邮箱:czxfzhggj@163.com
原标题:山西省长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选聘工程咨询评估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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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表填报后在提交电子版的同时打印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在2015年5月29日下午6点之前由报送县发改局办公室)
2015年5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