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省东海县财政等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1人】
为贯彻《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更好地选拔适岗人才,优化本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等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现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专业岗位。
2.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不限户籍。
4.2015年应届毕业生是指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5.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4版)。
6.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东海县2015年公开招聘财政等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7.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5年5月23日—5月25日(节假日正常上班),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在县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晶都大道,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2.报名所需材料:《东海县2015年公开招聘财政等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考生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正反面打印)、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和毕业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费:报名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特困家庭毕业生持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金领取证》或工会组织核发的《特困职工证》,免收报名费。
4.报名注意事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示。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时间另行通知。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考试方式
B01岗位招聘的高层次人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根据报名情况简化考试程序,直接面试、考核择优聘用。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或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笔试、面试或技能测试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
(二)笔试
1.科目
B02—B14岗位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
B15岗位考试范围为英语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将在东海县进行。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5年5月30日上午9:00-10:30。
3.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4.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5.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名单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
1.B02—B15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请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材料: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注册备案表》(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已婚者提供无计划外生育证明、具体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
3.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