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西省浑源县人民政府聘任常年法律顾问公告
为了妥善化解各类信访矛盾,依法办理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各类涉及法律事务,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增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公正、适度竞争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聘任常年法律顾问。具体条件、程序如下:
一、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一)为全县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并就决策的合法性提出意见或进行论证;
(二)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咨询或提出修改建议;
(三)为作出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确保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
(四)受县政府委托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调解或仲裁案件;
(五)起草、审核、修改协议、合同、章程等各类法律文件;
(六)受委托对涉法事件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并协助处理涉法信访事件;
(七)承担相应的法律援助任务;
(八)协助处理委托的其他涉法事务。
二、法律顾问受聘条件
(一)法律顾问受聘条件:从事专职律师3年以上;有不少于1年的政府机关常年法律顾问经验;熟悉依法行政方面法律法规;实际处理过一定数量的与政府有关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
(二)法律顾问执业单位的条件:经山西省司法厅批准、成立5年以上的非个人律师事务所;所内不少于10名专职执业律师;注册地址不限,大同市范围内。
三、聘请程序与方式
(一)申请
1、有意应聘的律师事务所须提交相应材料,材料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本单位近3年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情况、办公场所、硬件情况等;
(2)以往参与政府法律服务的情况,以及代表性的案例;
(3)除推荐为应聘律师以外的其他主要人员的基本情况;
(4)为应聘常年法律顾问所配备助手的基本情况;
(5)为我县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与收费标准。
2、事务所推荐应聘的律师须提交个人应聘材料,应聘材料的内容至少包括下列信息:
(1)个人近3年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历、职称、获取律师资格的时间,主要执业经历,现执业机构等;
(2)个人的研究成果、主要诉讼、非诉讼案例和业务专长等;
(3)提供法律顾问的服务工作细则。
上述应聘材料(一式三份)于2015年5月31日前送达或寄至浑源县人民政府法制办。
(二)评审
县委、县政府组成评审工作组,对所有应聘材料进行认真评选,综合考察各应聘律师及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业务专长、相关业绩、顾问服务工作方案、收费标准等因素,择优确定。
(三)聘任
经评审确定,我县将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聘用费用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联系电话:浑源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0352-8322335
联系人:曹进升 18703523638
原标题:浑源县人民政府聘任常年法律顾问启事
2015年5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