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省江永县事业单位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公告【招48人】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促进我县科学发展、赶超发展,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中共永州市委、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永发[2012]7号)和《关于进一步严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纪律意见》(永发[2012]23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48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职位及人数
参加本次引进的事业单位20家,岗位27个,计划引进48人。各岗位具体学历、年龄、专业等要求详见附表(1):《江永县2015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职位表》。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引进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已属于我县在职在编人员的;
6、其他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 年5月18日至5月20日。
2、报名地点:江永县人社局4楼(江永县龙溪路99号)
3、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江永县2015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报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由本人书写的委托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报名,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毕业证书。应聘人员有关职称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方面的证书证件取得时间(以证书证件上记载的发证时间为准)必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否则视为不具备相应资格。具有正、副高职称、博士、研究生者,需同时具有相应学历、专业要求方可报名。每个岗位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后方可开考,否则相应减少引进名额,减少的引进名额在报名结束后7日内公布。
每名应聘者只能申报一个职位。说明:32周岁以下即1982年8月31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79年8月31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即1974年8月31日后出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专业审核参照《201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与本次引进有关的所有资格。
(三)考试
1、女书讲解员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女书的读、写、绣、唱,由县委宣传部组织实施;
2、卫生系统岗位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均实行百分制,由卫生系统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范围以《国家职业医师资格应试指导》为大纲。
(2)面试。面试采取实际操作方式进行。
3、教育系统岗位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均实行百分制,由教育系统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内容以引进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兼顾岗位必须的其他相关知识和技能。
(2)面试。面试方式以说课为主,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