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湖州市民政局选调3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市民政局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市社会福利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名
市救助管理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名
市殡仪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名
详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全市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三、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2.热爱民政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工作勤奋,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5月18日以后出生);
4.有二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近二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未受过党政纪等处分;
5.身体健康。
四、选调的程序、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5月18日9:00-16:40;
报名地点:青铜路99号民政大楼4楼组织人事处;
携带材料: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报名表(一式二份,由所在单位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其中吴兴区、南浔区需区委组织部同意并加盖公章)以及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同时需提交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二)资格审查
组织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招聘岗位1:5比例审核入围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将发放面试通知,告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集中参加面试。面试主要采用提问方式,测试应试者的工作思路、岗位适应程度及实际工作能力。
(四)考察、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排序,按1:2比例确定入围人选,由局组织人事处对入围人选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考察,并提交局党委会研究,同意后按规定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联系人:湖州市民政局 姚林林 程慈悦
联系电话(传真):2100330,2107398
原标题:湖州市民政局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