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诸暨市司法局选调6名司法助理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同意,诸暨市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司法助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诸暨市司法局司法助理员6名。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如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时,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二、选调范围
原(户)籍为诸暨市,现在诸暨市外工作的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含监狱系统司法警察)。
三、选调条件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以上处分;
2、具有公务员身份,历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男性,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现为司法行政干部或司法警察,并从事司法行政工作或司法警察工作满三年以上(2012年5月1日前参加工作);
5、报名对象须经现工作单位书面证明同意。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报名、初选评价、面试、分值确定、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11日至5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诸暨市司法局政工科(诸暨市高湖路63号)。
3.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1)《诸暨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司法助理员报名表》(报名表在诸暨市司法行政网下载,网址:http://www.zjzjsf.gov.cn/);
(2)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和工作简历、联系方式);
(3)身份证、户口簿、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历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
(6)单位同意公开选调证明;
(7)获奖情况及论文、调研文章发表情况证明;
(8)正面二寸免冠照一张。
(二)初选评价。以书面审核的方法,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入围面试,不符合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分值确定。设置加分项目,对符合条件者的荣誉、学历、调研文章发表和获奖情况等因素设置分值,在面试得分基础上进行加分(加分项目累计不超过10分)。面试成绩和加分项目两项得分之和为选调总分。
(五)考察。依照选调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通过调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全面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综合表现。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考察合格后在诸暨人才(人事)网及诸暨市司法行政网公示7天。
(七)调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在五个月内不能按时办理调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可依次递补人选。
五、工作要求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和社会监督。
联系人:程女士、赵女士
联系电话:0575-87251919
原标题:诸暨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司法助理员公告
点击下载>>>
诸暨市司法局
2015年5月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