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山东滨州市考录公务员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公告
2014年7月31日-8月1日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了滨州市2014年考录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的资格审查。截止8月1日17:30,全市共有46人未按市组织人社部门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交有关材料或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按照《滨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和《滨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简章》:“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的规定,经研究,在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21人进入面试(同一报考职位中,与递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分数相同的,同时递补进入面试)。递补名单附后。
请递补人员于2014年8月7日(星期四)下午14:30-17:30到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府右街37号,黄河四路和黄河五路中段,坐107路公交车在劳动局站点下车或坐101路、30路公交车在传媒站点下车并南行200米)5楼521房间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按照《滨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和《滨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简章》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收面试考务费),领取面试准考证。
进行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滨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不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除提交以上材料外,分不同情况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
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在职人员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在2014年5月29日之前取得);
2、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原件)。
如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确有困难的,考生到资格审查现场后提出申请,填写《考察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申请表》,经审查同意,可在考察前2天提供。
(三)非在职人员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在2014年5月29日之前取得);
2、档案所在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如开具证明确有困难的,考生到资格审查现场后提出申请,填写《考察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申请表》,经审查同意,可在考察前2天提供。
(四)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退伍战士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在2014年5月29日之前取得);
2、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开具的证明信(原件)和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