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云南临沧市妇幼保健院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1人简章
五、考核管理
(一)引进的人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调离或辞职。主动调离、辞职的,应全额一次性退还奖励资金,并按奖励金额的50%缴纳违约金。
(二)引进的人员按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建立的引进人才考核评价机制,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全额退还奖励资金。
(三)以隐瞒或虚报学历、职称等证件证明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人才资格及相关待遇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追回已享受的人才奖励,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四)引进人员日常管理以所在科室和医务科为主,并在选拔任用、职称晋升、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将医德好、业务精、工作成绩突出的医疗卫生人才选拔任用到重要岗位。积极为医疗卫生人才搭建平台,充分发挥人才带头作用。
六、相关工作纪律
(一)招聘工作实行过程、结果公开,在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网站发布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在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临沧市监察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等有关部门的全程监督指导下进行。
(二)参加引进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把“入口”关。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严格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招聘工作组严格按方案规定流程,做好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核、宣传解释,组织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工作。
(三)参加应聘的人员应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考试地点,并携带本人身份证,交考试工作人员审验,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若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或其他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参与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自负,即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和应聘资格。同时,考生应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考试作弊或不具备应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宜
咨询电话:13988319050 王老师
监督电话:0883-2131867 市人社局专技科
0883-2145879 市卫健委人事科
0883-2135320 市妇幼保健院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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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临沧市妇幼保健院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docx
临沧市妇幼保健院
2019年11月6日
原标题:临沧市妇幼保健院2019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开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lincang.gov.cn/lcsrmzf/18500/18519/392817/index.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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