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宁夏自治区永宁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招聘公告
为完善聘用法律顾问制度,永宁县人民政府在全区范围内招聘一家地处银川市境内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应聘条件和服务范围
(一)应聘条件
1.从事5年以上综合性律师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数不少于30人,且律师事务所在银川市内;
2.熟悉行政类、经济类法律法规,特别是熟悉城乡建设、土地、交通、水利、农牧等领域内的具体法律事务;
3.对招商引资、国有资产经营、处置、决策风险评估等方面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经验;
4.律师团队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工作业绩,在全区范围内有较好的声誉;
5.业务骨干律师有担任地方及以上政府法律顾问的经历。
(二)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
1.常规法律服务
(1)向政府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应政府要求,就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重大决策、行政执法行为提出法律意见,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2)在政府设置法律顾问室,提供法律咨询以及办理信访案件;
(3)参与列席政府常务会,对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4)对政府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5)参与处理涉及政府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
(6)接受政府委托代理政府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维护政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维护政府机关的合法权益;
(7)接受政府委托,代理政府申请强制执行;
(8)参与由政府领导参加的信访工作,化解疑难矛盾纠纷;
(9)应政府要求,对行政人员进行法律方面的业务培训,协助政府进行法治宣传;
(10)参与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等相关工作,并对法治政府建设给予评估建议;
(11)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常规法律服务。
2.专项法律服务
(1)就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提供法律服务;
(2)为政府招商引资活动出具法律意见书,为政府招商引资提供法律服务;
(3)就国有土地出让、划拨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为国有土地出让、划拨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4)就政府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有影响的重大事件,以非政府官员的身份进行调查、协调,并向政府提出依法处理的法律咨询意见;
(5)就政府列入计划的PPP、BOT等项目(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以及合作关系)出具法律意见,为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6)就政府林权制度改革,草场承包、出让,水电资源、矿产资源开发等法律事项出具法律意见或者提供法律咨询。
二、应聘材料
应聘律师事务所提供材料,包括:
1.资质证明。具有批准开展业务的有效文件及执照;
2.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业务专长、从业经历概况、所在单位组织结构、办公场所、资质等相关情况;
3.服务情况。曾参与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决策咨询的服务情况,提供具有代表性的法律咨询、规划设计的案例、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的案例;
4.拟为政府提供服务的工作方案、收费标准;
5.应聘律师事务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选聘程序
1.收取应聘材料:本次公开选聘收取材料的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应聘材料一式三份;
2.公布初选结果:在书面审查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种条件,确定入围名单;
3.公布选聘结果:
召开政府常务会研究确定最终顾问名单,签订服务协议。
四、提交材料方式
应聘材料送至永宁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地 址:银川市永宁县杨和南街二十号
联 系 人:冯 辰
联系电话:0951-8018005
原标题:永宁县人民政府聘用法律顾问招聘公告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