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北十堰市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前特别提示
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将于10月26日--27日举行,十堰考区分别在湖北医药学院5号教学楼(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南路30号)和汉江师范学院(湖北省十堰市北京南路18号)两个考点举行。现将有关事项特别提示如下:
1、理性备考:社会上的有关考试中介服务机构太多,考生不要盲目相信,谨防上当受骗;对不法网站提供所谓“答案”、“考试包通过”等虚假信息,要坚决抵制,不传播,不上当,做一个诚信、文明、守法的考生。
2、科学赶考:请考生关注考区天气和考点交通情况,提前做好出行准备,因入场需要进行安全扫描,考生务必在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学校。因本次考试规模大,参考人数多,加之两个考点学校相邻较近,考点相邻的北京路和上海路属于交通拥堵路段,为确保顺利抵达考点,建议考生提早出发,错峰出行,合理选择交通路线及交通工具到达考点。对于不熟悉考点位置和第一次参加考试的考生,建议于考前一天的下午到考点学校熟悉交通路线、考点布局和考场位置。
3、有序应考。请考生按时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准考证和身份证,考试当天携带“两证”方可入场。特别注意:(1)本次考试十堰考区采取“裸考”的方式,考生不用自备文具,考试组织方为每位考生统一提供考试文具(笔袋一个、橡皮一块、黑色中性笔一支、2B自动铅笔一支),考试结束后考试文具统一回收,考生不可将文具带出考场。(2)考前50分钟开始安全扫描进场,开考5分钟后考生不能进场,开考2小时后才能交卷退场;考试结束后,考生严禁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4、守法参考。2015年8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将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考试作弊可判刑7年。本次考试十堰市人社部门将联合十堰市公安局及十堰市无委办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参与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和处理追究,请各位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规定,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严禁替考和使用假身份证参考,考点专门配备身份证识别仪,对考试作弊、替考等违法行为严肃处理。特别是对代考(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者和代替他人参加考试者)、通讯工具作弊的考试违纪行为将交由公安部门核实身份,依法处理。
(2)本次考试国家考试机构将继续采用“作弊考生甄别和考场检测”手段对全部试卷进行技术检测,一经检测属于“雷同”试卷,一律取消考试成绩,通报所在单位。
(3)严禁将通讯工具带至考场座位。开考后,严禁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按违纪处理。
十堰市人事考试院
2019年10月22日
原标题: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前特别提示
文章来源:http://rsj.shiyan.gov.cn/xwzx_16425/tzgg_16453/201910/t20191022_1864203.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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