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四川东兴区阳光幼儿园考聘保教人员公告【招5人】
5、面试缴费:进入面试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须在面试时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人民币80元。
6、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njpta.neijiang.gov.cn/)另行通知。
7、公开考聘岗位中,面试环节形不成竞争态势的职位(即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数量),考生面试成绩低于本次东兴区其它事业单位(限同一时间、同一试题)考聘中能形成竞争态势的职位且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的面试成绩最低分者,不得聘用。
六、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继续加试,以加试的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工作由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按规定负责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怀孕的考生,按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njpta.neijiang.gov.cn/)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由考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组织实施。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
八、公示
各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考聘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考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报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考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程序向考聘主管机关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考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考聘主管机关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其中,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要求有学位的,应同时获得学位证书)和考聘岗位要求规定的资格证书,因本人自身原因超过规定时间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资格证的,不予聘用,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开考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须与应聘单位签订五年的聘用合同,五年内不得流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与考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考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东兴区所属事业单位公招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考聘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在2年内不得参加我区所属事业单位的补充工作人员考试。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和组织、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为我区所属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性,在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考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本次考聘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内江市东兴区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0832-2288102
内江市东兴区教体局人事股:0832-2288102
内江市东兴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832-2248457
内江市东兴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0832-2073226
十一、本公告由东兴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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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下半年内江市东兴区阳光幼儿园公开考聘保教人员岗位统计表.xls
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10月18日
原标题: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19年下半年内江市东兴区阳光幼儿园公开考聘保教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njpta.neijiang.gov.cn/newsDetail/10210.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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