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深圳技术大学招聘行政人员公告【招10人】
根据学校需要,深圳技术大学决定公开招聘行政人员10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深圳技术大学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行政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报名首日(即2019年10月2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学历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也不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比如要求硕士研究生的岗位,博士研究生不能报考)。
2.专业要求。
(1)应聘人员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高职高专、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2)。境外院校毕业人员所学专业可参考该目录,不要求名称完全一致,但资格初审时需提供成绩单核验所学课程确定专业是否相符。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应聘人员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年龄要求。
报考年龄为18至40周岁,即1979年10月21日至2001年10月21日期间出生。
4.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中共预备党员可以报考。
5.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19年10月21日之前取得,且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只是、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6.本次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9年10月21日。
二、报考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1.报考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深圳市人事考试考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考生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s://hrsstext.sz.gov.cn/ess/login)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考生服务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3)。
2.报考时间:2019年10月21日10:00至10月25日17:00。
3.打印准考证。报名的考生可在2019年11月6日10:00至11月10日8:30期间登录考生服务系统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岗位要求进行应聘。应聘人员条件与应聘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2.报名时,应聘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4.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科目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题型为客观题,考试时长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考试大纲详见附件5。
科目二:中英文写作
题型为主观题,考试时长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其中,后勤部2019SZTU0207、2019SZTU0208两个岗位只考科目一。
最终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中英文写作各占50%,其中2019SZTU0207、2019SZTU0208两个岗位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即为最终笔试成绩。
(二)笔试时间。
2019年11月10日(周日)上午。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8:30—10:00;
中英文写作 10:45—12:45。
(三)笔试地点。
本次笔试在深圳市设置考场,考场实行随机分配,考场规则及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证件不齐者,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应当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严肃处理。考场规则见附件6。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于2019年11月25日后在深圳技术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ohr.sztu.edu.cn/zp/)通知公告栏公布。
四、资格初审
(一)资格初审时间和地点将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应聘人员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到达初审地点参加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初审办法。
对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依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人数6倍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为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人数少于拟聘人数3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资格初审人选。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资格初审,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人数6倍范围内的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在指定时间到审核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结束。
面试名额为拟聘人数的3倍。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初审。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