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西晋城市委组织部、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22人】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26号)等有关规定,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开展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人数及岗位具体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共有10家主管部门,34家事业单位,招聘74名工作人员。其中,全额52名(中共晋城市委办公室4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5名,市民政局4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9名,市农业农村局8 名,市园林局9名,中共晋城市委党校6名,市文化和旅游局3名,市审计局2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名);差额15名(市民政局1名,市文化和旅游局6名,市残疾人联合会8名);自收自支7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7名)。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晋城市2019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以及其他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20日至2001年9月20日期间出生)。应往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非在职)除岗位特别要求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8年9月20日以后出生)。具体岗位年龄要求见《岗位表》(附件1)。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含到2019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jcgov.gov.cn/rsks.asp)。
2.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19年9月22日9:00至9月26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可能无法上传)。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参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附件2)。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3.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9月22日9:00至9月27日12:00
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9月26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
时间:2019年9月22日9:00至9月27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晋城市市直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5.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不需要网上缴费,可携带相关材料在2019年9月23日9:00至9月26日17:00期间到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203室现场办理考试费减免。
6.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公告。
7.改报岗位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9月30日9:00至12: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9:00至15:00,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19年9月30日17: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8.补报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比例被取消的,将其转入一般性岗位,并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公告。这些岗位将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补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9:00至12:00,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9:00至15:00,缴费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24:00前。网上报名期间已完成报名的不得参加补报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转入的一般性岗位被核减、取消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补报名之后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不再进行改报,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9.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9年10月16日至10月19日
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咨询电话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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