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招聘公告【招41人】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前身系山西省汾阳高级护理学校,由美国基督教华北公理会于1923年创办。学校坐落于素有“秦晋旱码头”之称的千年古城汾阳市,占地面积33.8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4.68万平方米。现有12个学科招收硕士研究生、8个本科专业、4个专科专业,其中护理学是特色专业建设点、省级品牌专业和重点扶持学科;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是省级特色专业,与天津医科大学检验学院、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等合作办学。学校现有专任教师488人(含附属医院),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99人,博士、硕士241人,山西省教学6人,硕士生导师29人,在校学生近9000人。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1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1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博士研究生,2017、2018、2019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专业或技能要求。
6.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8年9月20 日以后出生),特别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1973年 9月 20 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3年 9月 20 日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含到2019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提交材料
1.报名时间:2019年 10月 8日——2019年10 月11 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人事处(养正楼811办公室)。
4.报名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领取学历学位证书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证明。
(3)《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版1份及电子版(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一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3张及电子版照片(电子版,以本人名字命名,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不超过50KB),应聘人员请使用U盘拷贝报送相关电子资料。
(4)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党员证明(加盖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公章)。
(6)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7)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陆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人事考试专栏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