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四川巴中市赴知名高校引才公告【招492人】
四、资格审查
(一)网上资格审查。市人才办、区县人才办通过“猎聘”报名信息系统,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其中,市级事业单位报名人员由市人才办进行资格初审,各区县事业单位报名人员由各区县人才办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二)招聘会现场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在高校招聘会现场对现场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凭初审合格材料和《报名表》及报名资料复印件,领取《面试考核通知书》)。工作人员留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报名表》及报名资料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领取《面试考核通知书》。按《面试考核通知书》上相关要求及时参加面试考核。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和管理始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不负责任提供不实证件和资料的,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报考企业人员资格审查由企业自行组织审核。
五、考试考核
(一)企业引才。实行自主招聘,由企业自行确定考核方式并灵活组织实施。择优确定拟引进对象并签订意向协议书。市级国有、民营企业聘用人员分别由市国资委、市经信局汇总,区县国有、民营企业聘用人员由区县人才办汇总,并于11月30日前报市人才办备案。
(二)事业单位引才。采取面谈、面试考核、面试+笔试等方式进行。考生须持个人有效身份证,按照《面试考核通知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1.面谈。对报名并资格审查合格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采取现场面谈、座谈交流方式进行直接考核,择优确定意向人选并签订意向协议书。
对特别又暂无合适引进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可先行登记在册再面向全市定向推荐、双向选择合适岗位。
2.面试考核。对仅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报考的岗位,招聘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综合管理部门发文明确的医疗卫生、地勘水文、文化艺术等相关专业的岗位,招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乡镇事业单位岗位,采取面试答辩、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考核,择优确定意向人选并签订意向协议书。
3.面试+笔试。对报名并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涉及G类人员的岗位(乡镇事业单位除外),所有报名人员先进行面试,择优确定意向人选并签订意向协议书(以下简称“意向人选”),再另行统一时间进行笔试(业务技能测试或综合素质测试)。笔试另行组织并提前公告。
4.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为100分。进行面谈或面试考核的,考生总成绩=面谈或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进行面试+笔试引进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5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50%。
5.面试考核结果应用
①面谈或面试考核成绩低于75分的,考生不确定为意向人选,不签订意向协议书,不确定为体检对象。
②引才岗位参加面谈或面试的人数,少于开考名额3倍的,视为未形成竞争态势,意向人选面谈或面试成绩不低于80分,方能被确定为体检对象。
③引才岗位形成竞争态势的,一般按照意向人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④对未确定为体检对象的意向人选,市、区县委组织部可根据实际需求,按“专业对口、双向选择”的原则,在未招聘到人员的岗位范围内启动统筹调剂程序,进一步优选体检对象。
⑤对只进行了面谈或面试考核的考生(意向人选),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笔试对考生业务技能水平或综合素质进一步测试,并按照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面谈或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50%+笔试<满分为100分>×50%)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⑥同一岗位拟进入体检的考生(意向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由市人才办统筹组织加试,择优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的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一)体检。体检对象按照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行业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另选一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1日内提出。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签到或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档案进一步核实,对其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了解。
(三)递补。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1次。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由用人单位确定是否递补并书面报市人才办审批同意拟递补人员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1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低于80分。同一岗位拟递补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由市人才办组织加试,择优等额确定。
(四)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五)体检、考察的相关事宜在巴中党建网另行公告。
进入体检和考察的考生应及时关注巴中党建网相关公告并确保通讯畅通。
2020年应届毕业生完成体检考察后,先签订《大学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并可协商安排到岗实习。
七、公示和引进
根据考生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情况,按程序形成拟引进人选名单。对拟引进人选,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2020年应届毕业生正式毕业后再办理引进手续)。
拟引进人选如系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八、待遇和管理
(一)试用期与正式引进。引进人才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引进协议,组织人事部门进行鉴证,明确服务方式、服务期限、工作职责、工资待遇和违约责任等。引进人才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二)职级待遇与安家补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引进协议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可以按规定分别聘用到事业单位七、八、九级职员岗位,执行对应的职级待遇,对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聘用可按规定分别聘用到十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大学本科所学专业报考人员除外),分别由同级财政发放15万元、8万元的安家补助费和每月1000元、500元的工作补贴(工作补贴发放期限为24个月)。企业引进的相应层次人才,其安家补助费数额由企业与引进对象协商确定。
(三)管理服务与激励政策。按照《关于实施“巴山优才计划”的意见》(巴委发〔2017〕10号)及配套政策落实。引进人才可申请入住各级“人才公寓”3-5年,享有评优评先、晋职晋级、调任和转任公务员、创新创业激励等多项政策支持。
九、纪律和监督
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引进工作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引进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四川省巴中市2019年赴知名高校引才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人才引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中共巴中市纪委巴中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27-5266963)。
十、信息和咨询
巴中党建网(www.bzswzzb.gov.cn)和猎聘(http://campus.liepin.com/bz2019)为本次引进人才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引进人才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凡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或办理报到相关事宜的,均作自动放弃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由巴中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27-5286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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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巴中市人才办
2019年9月6日
原标题:四川省巴中市2019年赴知名高校引才公告文章
文章来源:http://www.bzswzzb.gov.cn/Item/3527.aspx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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