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广安市供销合作社遴选公告【1人】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市供销社机关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广安市供销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文秘岗位1名。
二、遴选对象
全市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1、具备较强文秘工作能力,有较高的经济管理理论素养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品行端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期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40周岁以下(截止报名第一天);
4、报考人员须经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5、身体健康;
6、通过公招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参加遴选的,应具有5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通过定向考录的乡镇公务员参加遴选的,应具有8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工作时间计算截止报名第一天);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地点:广安市供销社办公室(广安市城南兴安下街27号),联系人 :曾宪全,电话:2360628,陈思然,电话:2331620。
2、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4月27日—5月8日。
3、报名、资格审查程序和要求:报名者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www.gahrss.gov.cn)、广安人事考试网(www.gapta.gov.cn)上下载并如实填写《广安市供销社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时携带《广安市供销社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
1.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如果达不到该比例,则取消本次遴选。
2.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分别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第3名若有并列的均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安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
3.笔试、面试具体事项另行公告。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不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走访等方式,全面考察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
3、如遇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则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试用
在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试用人员名单,并在广安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广安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调动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试用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826-2360996(市供销社纪检组)
原标题:广安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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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供销社
2015年4月1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