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省湘潭信访局文秘人员和选调接谈人员考录4人公告
经县信访局党组研究,县人民政府批准,面向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公开考录文秘人员3人和选调接谈人员1人。
一、报名条件
(一)文秘人员
1.政治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
2.学历条件:大专及以上文化。
3.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选调范围:全县县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乡镇政府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未满者不能报名)。
(二)接谈人员
1.政治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
2.学历条件:大专及以上文化。
3.性别条件:男。
4.年龄条件: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选调范围:全县各乡镇政府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现担任中层干部3年(不含本数)以上,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4月23日—4月25日。
(二)报名地点: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培考中心(418室)。
(三)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者,需提供近期同底免冠1寸相片3张,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接谈人员,另需提供单位任中层干部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发给笔试准考证,准考证于考试前两天领取,报名人员须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录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低于1:3则根据报名人数核减考录选调计划。
三、考录选调程序
(一)考录文秘人员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文秘人员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信访业务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写作。笔试总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总分为100分。
文秘人员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考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考核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二)选调接谈人员
接谈人员不进行笔试,面试。直接进入考察考核。
(三)考察考核
领导小组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组织对考生和选调人员资格条件、思想政治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核,最后确定择优录取的名单,进入试用阶段。
(四)试用。试用期3个月,对试用期间各项表现的同志进行拟用,试用期享受原单位的福利待遇。
(五)公示。对拟用人员张榜公示,公示期7天。
(六)调用。经公示无不良反映,即对该同志办理相关人事调动手续。
报名联系电话:0731-57803367。
原标题:关于公开考录文秘人员和选调接谈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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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湘潭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湘 潭 县 信 访 局
2015年4月1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