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江苏兴化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公告【招27人】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卫生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医疗卫生单位16家,计划招聘27人。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兴化市2019年下半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17日至2001年9月18日期间出生);
4.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国家和我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所学专业符合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2.具有相应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的非全日制毕业生。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9年12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以下分别简称兴化市卫健委、兴化市人社局)。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资格复审、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九个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兴化市卫健委、兴化市人社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兴化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体检标准、专业参考目录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工作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材料外,还需提供代报名人的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
2019年9月17日— 9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兴化市卫健委人事科(兴化市昭阳路3号,卫健委南楼二楼)。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19年9月17日— 9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19年9月17日— 9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资格初审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根据岗位要求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兴化市2019年下半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兴化市户籍除外)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4)近期免冠正面半身1寸彩色照片2张;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