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自治区贺州市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公告【63人】
(二)面试
本次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招聘,不实行笔试,只进行面试。面试入围人选由组织、编制、人社、招聘单位等部门组成的招聘工作组根据报考者的学习成绩、毕业鉴定、工作业绩(已就业人员)和拟聘岗位特点等因素筛选确定。每个岗位面试人选原则上按不少于1:3的比例进行,达不到1:3比例的,经招聘工作组研究决定后可按实际人选进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考生宣布。招聘工作组根据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综合素质等全面衡量,按1:1或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三)体检考察
各考察人选按要求到用人单位参加见习考核和体检。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全面考察,按相关规定组织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体检、考察结果合格的基础上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公示与聘用
用人单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后,按相关规定报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在贺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HEZHOU/index.htm)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报批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试用期、正式聘用后的人事、工资待遇按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资待遇
根据《贺州市关于加快人才引进与培养的若干规定(试行)》(贺发〔2010〕20号)规定,市直事业单位的聘用人员除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之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可享受30万的安居补贴以及每月800元的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或博士研究生可享受15万的安居补贴以及每月500元的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可享受3万元的安居补贴。
试用期满后,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可实行特设岗位聘用或破格聘用;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管理岗位的可享受七级职员(相当于正科级)待遇,具有三年工作经验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六级职员(相当于副处级)待遇,专业技术岗位的可在试用期内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待遇,工作满两年后可享受专业技术岗位六级待遇;具有硕士学位的人才,管理岗位的可享受八级职员(相当于副科级)待遇,工作满两年的,可享受七级职员(相当于正科级)待遇,专业技术岗位的可在试用期内享受专业技术十一级待遇,工作满两年后可享受专业技术岗位十级待遇;属于我市急需紧缺的、具有学士学位的专业人才,管理岗位的,工作满两年后可享受八级职员(相当于副科级)待遇,专业技术岗位的,可在试用期内享受专业技术十二级待遇,工作满两年后可享受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待遇。
六、其他事宜
(一)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遵守纪律,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随时解聘。对在招聘工作中出具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二)现场招聘时间定于2015年4月25日—29日,各招聘考点的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贺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HEZHOU/index.htm)。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以及体检、考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聘用后不按时到单位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贺州市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4—5123955 5136503
原标题:2015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面向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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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面向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员计划表
2015年贺州市事业单位面向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
贺州市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5年4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