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招聘【招114人】
(八)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埇桥区政府网和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后,如有人员放弃,不再递补。
(九)聘用与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5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其他有关事宜
1、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监督公开招聘的相关工作。
2、本次招聘的笔试、专业测试均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统考笔试考试大纲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发布。
3、本公告由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7-3035770
监督举报电话:0557-3024541
考务咨询电话:0551-63457903(安徽省人事考试院)
0557-3023453(宿州市)
特此公告
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