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西贺州市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专项招聘公告【招226人】
为解决我市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不足,结构性缺编问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2019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师范〔2019〕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2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全市各县(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主管的乡镇义务教育学校中小学教师(不含县域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含教学辅助教师,不包括学校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2019年贺州市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专项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的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2日至2001年8月12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或取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12日以后出生);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报考年龄可适当放宽(视其实际缴费年限,即从2019年正式聘用计算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工作年限合并其本人缴纳养老保险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
(三)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计划表)。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考生报名时必须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和教师资格证书。
(四)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经贺州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公开招录(聘)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间未满两年(含试用期),或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五)贺州市在编教师(含控制数教师)、在职特岗教师;
(六)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方可报考。证明必须在报名时提供。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验)、“服务基层项”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8月1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2019年度贺州市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专项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体检-考核和公示等环节开展。
(一)岗位查询
具体的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计划表》。
报考人员从2019年8月5日开始,可以通过贺州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便民利企服务>便民服务>教育培训)等媒体查询招聘信息。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各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联系,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到报考学校的主管部门(县[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现场报名并交验资格审查材料。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12日至8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17:30。
3.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对相应的应聘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在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符合其它岗位报考条件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改报其它岗位。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需在报名时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所在毕业院校出具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后,可以报考。
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包含:(1)《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必须在联系电话栏填上联系电话),考生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2)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如果有要求则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或定向委培生才需提供);(4)《核心课程证明》(毕业院校盖章,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须提供;否则视为专业不符,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参加面试);(5)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 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对放宽报考年龄的原民办代课教师,需提交本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年限证明。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
(三)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
本次教师专项公开招聘免笔试,直接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于2019年8月25日前完成。
招聘职位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时,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发布面试公告(2019年8月19日)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在贺州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便民利企服务>便民服务>教育培训)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只在网站发布,不采取其他形式另行通知。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如该岗位没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可通过说课、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开展,面试方式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商定。面试工作流程及其它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执行。
3.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公告)
面试在2019年8月2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点或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考部门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如有违反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面试结束当天在考区内公布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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